这些措施包括:加强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办主体监管,严格市场准入条件;依法查处、取缔无照经营二手车违法行为;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、二手车经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,督促其建立和完善车辆的索证索票制度,亮照、亮证经营,依法纳税,明码标价,规范使用《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》《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》;依法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,重点查处非法销售应报废车辆、水泥搅拌车虚假宣传、不正当竞争、偷逃税收,以及欺行霸市、强买强卖、恶意串通、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,严防走私、非法拼装、盗抢的车辆上市销售;将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企业纳入政府部门的诚信建设体系,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,加强行业自律等等。